本報7月16日訊(記者 唐愛平) 三一集團今天在其官方網站宣佈,三一集團起訴奧巴馬一案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勝訴。
  該法院裁定,奧巴馬政府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控股公司(Ralls Corp)的一宗在美併購案,這一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羅爾斯公司應當被允許質證。三一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仍在落實有關此案的更多情況,下一步反應還未確定。
  美國東部時間2014年7月15日早上10時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由漢得遜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維金斯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就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控股公司因俄勒岡州Butter Creek一軍事基地附近風電場的4個風電項目被禁止訴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和奧巴馬總統案做出判決。在一份長達47頁的判決中,合議庭推翻相應地方分區法院傑克遜法官批准美國政府相關動議的判決,一致認定:
  一,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BC風電項目中具有受憲法程序正義保護的財產權。二,奧巴馬總統下達的禁止羅爾斯(“Ralls”)俄勒岡州BC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羅爾斯(“Ralls”)在BC項目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政府需要向羅爾斯(“Ralls”)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包括CFIUS和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和在瞭解相關信息後回應的機會。三,CFIUS就BC項目針對三一集團各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不因奧巴馬總統令的下達而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初審法院應就羅爾斯(“Ralls”)對CFIUS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併進行實質審查。
  三一集團和羅爾斯控股公司表示,歡迎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上述判決,併為三一集團和其關聯公司在美維權取得的歷史性重大勝利而高興。他們堅信,其合法權益終將得到保護。
  2012年9月,羅爾斯公司欲收購位於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但奧巴馬政府和CFIUS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隨後,羅爾斯公司向美國法院提起相關訴訟。  (原標題:三一集團關聯公司在美起訴奧巴馬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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